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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凌驾国法?

1999-09-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妮

今年3月26日,28岁的萨米亚姑娘前往巴基斯坦西北地区的拉合尔。她是白沙瓦大学法律系的二年级学生,出生于一个有教养且家境良好的家庭。父亲是当地商会的主席,母亲是一位颇有名望的妇产科医生。

萨米亚是几年前在父母的指定下与同部族的一位男子结婚的。婚后,她无法忍受这位吸毒成瘾、凶狠残暴的男人。不久前她在吉拉尼律师的帮助下,与分居4年的丈夫离了婚,此举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认为这将给整个家族带来坏名声。而更令萨米亚家人无法忍受的是她与一位志同道合的小伙子恋爱并准备结婚。这在家族声誉高于一切的巴基斯坦部分地区,简直是大逆不道。为此,家人坚决反对,并扬言,如果她一意孤行就杀死她。于是,萨米亚来到拉合尔,向律师吉拉尼姐妹求助。

吉拉尼将萨米亚安排在她和同为女权律师的姐姐贾罕杰尔专为受害妇女所设的庇护所里。这里的住客大多是些不堪忍受包办婚姻而离家出走、前来寻求律师帮助的妇女。

4月6日,一伙歹徒持枪闯进了吉拉尼的办公室,开枪杀死了萨米亚。警方调查确认凶杀主谋正是萨米亚的双亲。萨米亚的母亲莎娃,是萨米亚在这个家里惟一信任的人,也正是她,骗自己的亲生女儿到律师办公室里会面,然后,再把凶手引进去。

为维护家族声誉而杀人,在巴基斯坦某些地区已经成为一种传统,目标主要是针对那些被怀疑通奸的妇女。在整个巴基斯坦,约有半数的人口还处于家法的统治之下。在西北地区,家法中有些规定主要针对妇女,如果她们有任何出轨的行为,将给家族内部整整五代人带来耻辱。私奔便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而通奸更常常会招致杀身之祸。这两种罪,萨米亚都占全了。

萨米亚被自己的家族杀害后,引起了巴基斯坦国内各界的不同反应。在东部较文明的城市拉合尔,几百名群众上街游行,要求将凶手绳之以法;而在距此400公里外的白沙瓦,家族支持者们则向法院提出强烈抗议,谴责律师们的行为将引起“道德堕落”,并带来一种允许妇女们将个人幸福置于家族利益之上的危险的“自由主义。”

(《青年参考》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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